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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24   点击量:2887   来自:临淄区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整顿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淄博市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淄卫字〔2018〕176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卫计局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临淄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职尽责”这一主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回扣、不合理诊疗、骗取医保资金、服务不优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检查收受回扣等违反行业作风纪律要求的行为。重点检查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在疫苗购置、交接过程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对缺失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等资料和出库信息、预防接种、疫苗损耗三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进行严肃查处,对疫苗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医院将通过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责任科室:党办)

(二)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问题。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不遵守统方管理规定“非法统方”的行为坚决打击、从严处置。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佣“医托”行骗的人员。对于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医务人员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责任科室:医务科)

(三)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责任科室:医保科)

(四)严格检查服务不优和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对照《淄博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双命名双提升双满意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预约诊疗、实名就医、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和处方点评等7项制度,是否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10项创新医疗服务方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服务态度恶劣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服务不到位的科室,要坚决予以曝光和处理。要对照检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责任科室:医务科)

(五)严格督导科室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照要求完善相关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进修实习工作按计划统一安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责任科室:质管科)

(六)督导检查科室纠风组织和行风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院党委主导、各科室主任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院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给予充分体现。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有关要求,在科室中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责任科室:党办)

三、组织管理

本次专项行动由院纪委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导交流等日常工作。各科室要每月5日、20日将《临淄区人民医院行业作风政治专项行动表》报医院党委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本专项行动于 2018年11月开始,2019年1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专项行动总体分集中整治、深入巩固、抽检核查、信息报送4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全国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视频会议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以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惩处一批害群之马,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巩固。2019年1月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督导评议,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三)抽检核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医院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赴部分科室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国家、省市区卫生将派遣督察组到各地开展明查暗访,我们必须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抓出成效。

(四)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收集汇总本科室的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并于2019年1月19日前报医院党委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要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根据分管科室情况具体抓,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营造社会监督氛围。丰富投诉举报形式,鼓励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党委办公室上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主动向院纪委报告。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各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要利用查办的案例,广泛开展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五)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各科室要进一步贯彻加强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淄博”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联动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弥补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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