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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09   点击量:3253   来自:淄博市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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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

步建立并完善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 范围:医务人员包括全院的医师、护士及检验、药剂、影像、财会等专业技术人

员。

3. 定义:无

4. 职责:党委办公室负责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5. 内容

 5.1.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1.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

念,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5.1.2. 增强工作责任心,敬业爱岗,尽职尽责。

 5.2. 尊重患者,保守医秘

  5.2.1.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5.2.2.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

疗秘密。

  5.2.3.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

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3. 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3.1.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5.3.2.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

推、拖”现象。

  5.3.3.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善于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

疑问、咨询耐心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3.4. 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

的理解、谅解和配合,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

 5.4.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5.4.1.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

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5.4.2.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5.4.3.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

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

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5.4.4.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

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4.5.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5.5.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5.1.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5.2.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5.5.3.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5.6.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5.6.1.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

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5.6.2.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互

相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

 5.7.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7.1.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

术水平。

  5.7.2.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事故。

 5.8. 考评方法与管理

  5.8.1. 医德考评分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

  5.8.2.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

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5.8.3.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

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5.8.4. 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将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价和科室

评价结果在医院门诊、病房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等,征求群众对个人评价及科室评价的意见。

  5.8.5. 参与群众评价的人员范围应包括本机构职工和患者、家属等社会人员。

  5.8.6. 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

和群众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

填写《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5.9. 考评结果

  5.9.1.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5.9.2. 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单位根据《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结合医

务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5.9.3. 考评等次由个人、科室和单位根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

 5.10. 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5.10.1. 医德考评优秀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观念,工作中文明服务,充分尊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因病施

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优秀。

  5.10.2. 医德考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占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

百分之十五。

  5.10.3. 医德考评良好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工作中注意文明服务,尊重患者权利,因病施治,服务规范,遵纪守法,廉

洁行医,患者、同事评价较高。

  5.10.4. 医德考评一般等次的医务人员应做到: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工作中基本能够做到注意文明服务,尊重患者权利,因病施治,服务比较规

范,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与患者、同事关系较为和谐。

6. 参考文件

 6.1. 依据市卫生局《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7. 附件

 7.1. 临淄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H-S-4003-001

 批准人签字:image.png               

批准日期:2019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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