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精神卫生中心前身是齐陵卫生院精神科,设于1977年,有40余年的发展史,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特别是在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癔症、神经官能症等方面有独到之处。1991年临政复字〔1991〕81号文批复加挂“临淄区精神防治院”牌子,2017年12月18日临编〔2017〕51号文批复将加挂的“临淄区精神病防治院”更名为“临淄区精神卫生中心”,原编制、经费渠道、隶属关系不变。临淄区精神卫生中心目前拥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助理)医师7人、心理咨询师17人,开放床位60张,对全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专业化、多元化的治疗与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