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临淄医院

滨州医学院附属临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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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23   点击量:4334   来自:临淄区人民医院

1.目的:保证患者良好的休息治疗环境及良好的探视秩序。

2.范围:医院员工、受训学员、患者、来访者、外包人员。

3.定义:无。

4.职责

4.1.全院员工:严格执行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4.2.保卫科:维护各病区秩序,及时协助管理陪人并做好门禁系统的管理。

4.3.各科室:进行全员培训,医护人员对制度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陪人管理

5.内容

5.1.探视制度

5.1.1.探视者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早:6:00-7:30,午:11:00-14:00,晚:16:00-20:00)。

5.1.2.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酗酒者、学龄前儿童不得入内。

5.1.3.传染病、流感患者禁止探视。

5.1.4.重症医学科探视时间为每天:15:30-16:00。

5.1.5.探视人员管理:探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爱护公务,不在院区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坐卧在患者床上。严禁在病区使用电器,不得擅自翻阅病史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如损坏公务,须按制度赔偿。

5.2.陪护制度

5.2.1.陪护每床只限1人,特殊情况(如手术、抢救等)当日可留2人。

5.2.2.不可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5.2.3.当陪护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室。

5.2.4.当医师查房、治疗或换药时,陪护人员要离开病室。

5.2.5.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制度,不随地吐痰、吸烟,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5.2.6.严禁在病房烧煮食品。

5.2.7.陪护人员必须爱护公物,严禁在病区使用电器。如损坏公物,须按制度赔偿。


                              

                                  批准日期: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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