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20日(周六)上午8:30—11:30。
地点:淄博市市立医院康复楼五楼学术报告厅。
资格审查当天须佩戴口罩,凭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进场,提前申领防疫行程卡和同乘查询证明(具体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临淄区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以及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一份(附件2),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丢失可提交临时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3.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5.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考察时仍无法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2021年03月20日(周六)。
2.面试集合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单领取: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组织:面试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临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面试工作予以监督。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在淄博市市立医院网站公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其它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仔细阅读《面试人员须知》(附件5),严格按要求参加面试。
2.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市立医院网站(http://www.lzqrmyy.com)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淄博市市立医院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0533-7162878
监督电话:0533-7176761
附件1: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淄博市市立医院2020年“双一流大学”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1).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面试人员须知.doc
淄博市市立医院
2021年3月16日